创越园地
2017年6月12日 本所杨微律师被营口市司法局和营口市人民检察院选任为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本次选聘监督员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16〕9号)和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营口市司法局《营口市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营司发〔2017〕7号)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经营口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